揭开“神药”真面目
近来,一种宣称心脏患者“救命专家”的“神药”,通过连云港一家媒体大肆发布广告,在当地引起不良的影响。本报记者调查了解,这种由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冠心七味片”的“神药”,其广告不但误导患者,而且属于违法的虚假宣传。
销售员说疗效可以保证
3月18日下午4时许,记者按照广告上的指引走进连云港华联大药房,只见该药“专柜”销售员正忙着接待一位老先生,由于身上带的钱不够,老先生“遗憾”的只买了一个疗程15盒的“冠心七味片”。
据销售员介绍,一盒“冠心七味片”目前促销价为29.8元,“不是很严重的心脏病,4个疗程就能康复了。”为了表明“冠心七味片”确有“神效”,销售员不但拿出一份刊登有该药品广告的报纸,同时还拿出“冠心七味片”质量信誉卡,声称:“我们每天都有很多人来买,而且我们保证无效退款,你放心好了,我们这药的疗效完全可以保证。”
在与销售员对话中,记者了解到,“冠心七味片”是一种处方药。按照有关规定,购买处方药必须持有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对此销售员的答复是,“带上也可以,不过带不带也无所谓,直接就可以购买。”
此外,销售员还透露,“冠心七味片”是由厂家直接设在连云港的办事处直接销售,不经过经销商这道环节,所以价格相当便宜。3月19日,记者致电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的电话,得到确认,该公司的确在连云港设立了办事机构。
肆意编造谎言误导患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前来购买“冠心七味片”的消费者,都是在看了该药发布在连云港一家媒体上的广告后“慕名而来”的。
什么样的广告竟有如此“神力”,引得患者“趋之若鹜”?记者阅览了“冠心七味片”于3月17日在媒体刊发的广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醒目的——“心脏病人能活100岁吗”。通观整版广告,竟打着“救助中等贫困城市的患者”的旗号,大肆渲染药效。
根据相关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断言或隐含保证的广告语,然而在“冠心七味片”的广告中,不但吹嘘自己的“神效”,而且还用准确的数据加以说明。同时,还在显著位置用醒目的字体标榜“6大医院权威验证。4个疗程康复心脏病”,声称“当天见效”。
广告批文过期的伪“神药”
究竟这个药有多“神”?记者通过查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获知,“冠心七味片”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为“内药广审(文)第2005090143号”,但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限是2005年9月20日至2006年9月19日,也就是说,“冠心七味片”被批准可以发布广告的时限已经过去接近半年。这也就不难理解,“冠心七味片”在连云港媒体上发布广告时为何不打出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批准“冠心七味片”发布广告的内容,仅限于蒙成药“冠心七味片”(乌兰温都顺-7),而“冠心七味片”仅仅是用于治疗冠心病、心烦心悸、心绞痛的普通药品,令人称奇的是,“冠心七味片”在广告中却俨然成了包治百病的神药。
面对“冠心七味片”等违法药品广告满天飞现象,有关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查处,彻底揭穿“冠心七味片”的伪善面目,本报将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