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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牌LV顶风作案 继续销售已封存不合格品

作者:张兆岭 …    文章来源:中新浙江网        更新时间:2008-6-19

    中新浙江网6月18日电   今天下午,浙江省工商局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法国大牌LV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家专卖店非法销售不合格产品所得29.86万元,并处罚款46.25万元。此前,这家专卖店悄悄关门歇业,引发的各种揣测,终于真相大白。

  6月6日,位于浙江省杭州闹市杭州大厦的LV专卖店悄悄关门歇业了,“专卖店是卖假货被查的”,“店面装修”,“产品质量有问题”等等,各种说法在坊间流传。

  今年4月18日,浙江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例行监测。执法人员在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杭州LV专卖店抽取了该店正在销售的三款背提包(货号分别为M32488、M40121、M51154),并委托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质量检测。检验报告显示,这三款送检的背提包产品实测结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背提包》(QB/T1333-2004)中的“外观质量要求”项目,缺少产品标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5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向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予以立案调查。在法定期限内,该店未对监测结果提出异议,却擅自将执法人员先行登记保存的不合格商品继续销售。今天,浙江省工商局正式对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做出处罚决定:

  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店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店:

  一, 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二, 没收违法所得298559元;

  三, 并处罚款462500元。

  同时要求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妥善处理已购买不合格背提包消费者的投诉事宜。

  法国路易威登中国区总裁施安德先生表示,完全服从中国的法律,完全服从浙江工商的处罚,并感谢浙江省工商局指出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将全力配合工商部门执法,以最快的速度落实整改,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事宜。并认真吸取此次教训,把整改措施从浙江省扩大到全中国,在中国全国范围内改正存在的问题。

  消费常识:什么是“标样”

  “标样”,是一个普通消费者很少接触和了解的概念。据专业人士介绍,所谓“标样”,是“为了表明主体材质,产品附带的材质样块”。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1333-2004《背提包标准》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要求,产品附带的标样必须与背提包主体材质完全一致。并且将这一条列入外观质量的主要指标。根据《标准》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背提包产品质量的判定,只要负重、配件、拉链、外观质量中的主要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可判定该产品不合格。而“标样”恰恰是外观质量要求中的主要指标。

  一块“标样”真的能够决定一个产品的存亡?有关专业人士做了这样一个比喻:基因,通过指导蛋白质的合成来表达自己所携带的遗传信息,从而控制生物个体的性状表现。如果把产品看做一个生命,那么标样就可以视为这件产品的质量基因,它是主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汽车发动机没有编号就不能证明发动机的身份,就不能上户一样,背提包没有标样又怎么能证明背提包的材质呢,又怎么能销售呢?”专业人士认为,不具备标样的背提包,毫无疑问就是不合格产品。标样虽小,却体现了商家的诚信,因为它是产品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志,是商家对消费者负责任的具体表现。没有标样,就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是像LV这样的国际知名品牌,竟然也没有标样,这不啻是对质量的一种蔑视,也是对中国产品质量标准的戏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比一般的产品缺陷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