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财讯国内8月1日起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将提高,泉州市86%纺织服装出口将从中受益,2008年泉州整个纺织服装行业可增加退税收入1.65亿元。
据泉州晚报8月1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此次出口退税率调高的商品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类出口商品,据统计,2007年泉州市纺织服装出口供货总值34.23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15.1亿美元,2008年1至6月自营出口7.88亿美元,这次调整的出口退税率涉及泉州市纺织服装总量的86%。根据目前退税水平,每调高一个百分点的退税率,每美元可增加的退税额约为0.06元人民币,此次调高两个百分点则每美元可增加0.12元人民币。
根据2008年的出口情况,预计2008年后5月纺织服装的出口供货值大约16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约为6.7亿美元,则整个纺织服装行业可增加退税收入1.65亿元,其中自营出口企业可增加退税收入0.7亿元。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将对泉州市的出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取消出口退税率的商品中,泉州市仅涉及部分电池产品,出口额较小,2008年上半年的出口额约为3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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