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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发现愈合伤口内出现异物 医院拒不承认过错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6-3

  法医院鉴定后称

  医院确实有过错

  在昆明这家最开始给他缝伤口的医院得到伤口内有异物存留的检查结果后,李地兵便觉得医院应该对自己有个说法,而当时为他安排手术的医院的整形外科主任得知检查结果后,表示医院肯定会对他负责,并尽快为他安排手术将存留异物取出。在整形外科主任的建议下,李地兵到医务科进行了备案,但是,医务科的兰主任却告诉他,医院最多就是将原来清创缝合手术的费用退给他,让李地兵考虑一下。

  因为异物残留在伤口内,李地兵只要稍微一用力,就会感觉到剧烈的疼痛,所以,他想把存留的异物尽快取出来,但是,这家医院总是以手术时机不成熟为由而迟迟没有为李地兵安排手术,一直拖到了今年。

  2008年,李地兵无奈之下在4月份到昆明市法医院进行了医疗过错鉴定。昆明市法医院鉴定认为:李地兵受伤时创口为开放性,且深达肌肉,长达10厘米,这样大的创面,接诊医生应该给予拍摄X片检查,但是医生未进行X片检查,清创不彻底、未仔细探查创口,使得李地兵右前臂有玻璃及木刺异物存留,医院对李地兵的医疗行为确实存在过错。在鉴定时昆明市法医院还在李地兵的手臂中取出6×4厘米和2.5×2厘米两块玻璃和一根1.7厘米长的木刺。

  医院不承认过错

  劝患者法院起诉

  5月29日,李地兵拿着昆明法医院的鉴定书和取出来的两块玻璃,又一次找到了这家医院医务科的兰主任。兰主任说:“当时伤口缝合时是没必要进行X片检查的,而玻璃镶在肉里不容易探查,医院是没有过错的。医院愿意基于没有过错的基础上替你把鉴定和取玻璃的手术费付了。”而对于医疗过错的赔偿,兰主任则说:“现在的X片技术水平还不能检查出玻璃来,我们不承认这个鉴定结论。你还是到法院起诉我们医院,我们再重新进行鉴定。”

  李地兵与老父亲都想到打官司肯定是个漫长的过程,与医院协商赔偿一些误工费,就把事情解决了,没想到医院一直坚持进行诉讼。

  李地兵说,从禄劝老家的村子到昆明单程一个人要30元钱的车费,他和父亲两个人在老家和昆明之间不知道跑了多少次了,车费也不知道花了多少了,他说:“我这两年都不能干活赚钱,既然鉴定说医院有错误,我还是想让他们赔偿我误工费。但是,医院只愿意通过诉讼解决,再这样耗下去,车旅费都花不起。”

  从医院回来后,李地兵便做起了诉讼的准备,昨天,他已经向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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