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对成品粮油的储备和管理作出规定。
《办法》要求南京市粮食局负责成品粮油收储和供应,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品种包括大米、面粉和食用油脂。我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品种包括大米、面粉和食用油脂。目前,我市设有中央、省、市、区县四级粮油储备,其中,市级有铁心桥粮库,天悦集团石埠寨粮、油库,下关粮库,集合村粮库等,全市粮食储备可满足市民9个月日常口粮供应。市级粮食储备只有在我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疫情和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的粮油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等情况下,经市政府批准,这些库存才可以动用,以调剂市场供应,平抑粮油市场价格波动。
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方式,粮油动用权在市政府,市粮食局具体负责成品粮油收储、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成品粮油的运作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