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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店出尔反尔 消费者告上法院

作者:    文章来源:南宁晚报        更新时间:2008-6-11
     南宁晚报讯(记者邓色迎 通讯员陆秋盈 欧云略)林女士在南宁市一珠宝店买了一只手链,承诺书上明明写着享受维修等终身免费售后服务。手链出现裂痕后,林女士拿手链到珠宝店维修,第二次维修后珠宝店要求她支付100元的维修费,林女士拒绝支付,珠宝店便强行扣押手链至今。为此,林女士将珠宝店告上了法院。

    2007年7月,林女士在南宁市某珠宝店购买了一只三色金手链,价值3000元。珠宝店给林女士开具了一张质量保证单和一份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上载明在该店出售的所有首饰将享受终身免费售后服务,包括保养、清洗、维修等。

    2008年3月,林女士的手链出现了断裂,于是她带着手链来到珠宝店进行维修。可是维修之后,林女士发现和原来购买的时候差异太大,因此便要求师傅再进行第二次维修。2008年4月26日,林女士去取已经修好的手链,但是珠宝店却要求林女士支付100元的维修费。林女士拒绝支付这笔费用,为此珠宝店便强行扣押手链。

    林女士认为,珠宝店要求顾客支付维修费用,并强行扣押手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珠宝店应该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遂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