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抢报”业绩 格力电器收关注函

日期:2019-01-18 浏览:64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导读:自称“股盲”的董明珠因“抢报”业绩惹来关注函。1月17日晚,格力电器收到深交所发出关注函。格力电器1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长董明珠表示,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而公司当晚才披露业绩预告。

  原标题:董明珠“抢报”业绩 格力电器收关注函

  自称“股盲”的董明珠因“抢报”业绩惹来关注函。1月17日晚,格力电器收到深交所发出关注函。格力电器1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长董明珠表示,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而公司当晚才披露业绩预告。

  连夜发布业绩预告

  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介绍,2018年格力电器预计营收将达2000亿元,税后利润预计超过260亿元。

  格力电器1月16日晚间披露了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00亿元-2010亿元,相比上年的1500亿元收入大幅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亿元-270亿元,同比增长16%-21%。

  梳理格力电器往期公告,发现公司极少发布业绩预告。2018年仅对前三季度业绩进行预告,再往前则是对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进行预告,而全年业绩预告则要追溯到2009年1月10日。

  从业绩增幅来看,格力电器并无披露业绩预告的必要。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主板公司出现以下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但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深交所指出,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公司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深交所要求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

  信披监管持续加强

  作为上市公司高管,“放飞自我”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带来影响。目前,监管层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披监管,上市公司高管讲话需“三思而后行”。

  2018年12月,投资者在互动平台询问剑桥科技,“目前与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有哪些?室内5G基站是否得到客户认可”。剑桥科技董秘回复称,关于室内5G基站,公司已获得客户的充分认可,并开始大批量发货。随后,剑桥科技股价拉出直线涨停。盘后公司紧急澄清,“大规模供货并非应用于5G”。互动平台上董秘的回复也被删除。

  上交所随后向剑桥科技发出监管函,并指出公司发布涉及市场关注热点的信息,应当审慎、客观,以事实为依据,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并对外披露核实和整改情况。

  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早前的“喊话”一度让公司股票涨停,信披问题也被监管层注意。2017年12月,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8年,泰禾集团销售额的目标是再翻一番至2000亿元。

  受此影响,泰禾集团股价涨停。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确认上述目标是否属实并核实黄其森接受采访时所述的财务数据是否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是否违反了规定。泰禾集团回复关注函时表示,董事长黄其森关于2018年销售目标2000亿元,2018年上半年降低负债率至79%、全年降至75%,以及2018年具体项目入市数量及销售目标的说法,系其基于目前公司的土地储备情况、项目储备情况、项目拓展能力、投资进展、管理能力、销售能力、回款进度等做出的判断,属于黄其森对公司发展的目标和愿景,不构成公司的预测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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