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同罪!强迫生育罪加一等!品牌人物“两会”上为女性发声

日期:2022-03-10 浏览:10601 作者:伯岩 来源:品牌联盟网

  2022年,哪个社会话题最热?“女性权益保护”必有一席之地。

  截至2022年1月22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仅在中国人大网上,就有85221人提出423719条意见。参与提意见人数和提出意见条数,均远远高于同期开征民意的其他7部法律草案。

  而彻底根除拐卖妇女儿童问题,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了让天下无拐成为现实,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由品牌联盟(Topbrand Union)主办的中国品牌节系列活动,向来关注女性力量,致力于打造巾帼品牌,宣扬女性榜样。登榜的品牌人物中,有不少人对女性议题相当关注,长期为女性权益保护鼓与呼。一年一度的女性论坛,至今也已连续举办14届,诞生了近千位巾帼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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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我们就来听听在今年“两会”上,我们的品牌人物们对女性权益保护有哪些高见。

  1. 阎志:五年四度建言,呼吁从严从重打击拐卖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曾荣膺“2020中国十大品牌年度人物”的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提交了一份“关于从严从重打击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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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是人类良知的一部分。”阎志呼吁,要从捍卫人的基本尊严和社会共同价值的角度,从严从重打击并尽快消灭人口拐卖和收买行为。

  阎志认为,对于拐卖、收买过程中时常伴随绑架、强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不能因为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罪而遮蔽其他罪行,应数罪并罚从重处罚,增强法律威慑力,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犯罪。他建议司法实践中,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的打击力度,实行买卖同罪,重判重罚收买人。

  阎志建议,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执法及综合治理力度,以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和儿童的保护。为此,可组建专门的行政主体从事协助反拐解救、寻亲援助、脱困安置、心理辅导、社会综合救助和亲情伦理建设工作,起到综合协调、抚慰民情、慰藉亲情、关怀寻亲群体及被拐人群的作用。

  他特别提到,应建立全国儿童和14岁到60岁以上无民事行为能力妇女的DNA数据库系统,形成反拐数据防火墙。

  阎志建议,对积极举报、提供拐卖及收买人口犯罪线索和积极参与解救、为寻亲提供帮助的群众给予表彰奖励。对明知有拐卖或收买人口行为故意隐恶不报,故意无视、漠视的,应按包庇罪予以惩处。

  他还建议,设立全国反拐及关爱妇女儿童权益日,加强普法教育,让“拐卖、收买妇女儿童是严重犯罪”的观点更加深入人心。

  据悉,这已是阎志在五年代表任期内第四次提出反拐的建议。

  2018年首次参加全国两会,阎志就提出通过加强技术应用及行政救助、完善领养制度等举措推进对拐卖儿童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呼吁“买卖同罪”;2019年,他建议对拐卖儿童犯罪重罚重判,量刑标准提高到10年以上;2021年,他再次建议拐卖收买儿童双方均要入刑,十年起判。

  阎志多年来持续关注妇女权益,呼吁从严从重打击拐卖,其建议也得到了部分专业机构和爱心人士的帮助和支持。

  2. 李晓林:拐卖婚姻不是“家务事”,“强迫生育”应罪加一等

  曾荣膺“2018中国十大品牌年度人物”“2021中国品牌年度人物•乡村振兴领军人物”的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对外联络委员会主任、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晓林,也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人口拐卖”相关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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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林认为:“虽然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至12月31日展开全国范围的打拐专项行动,但立法上对拐卖妇女问题仍有很多亟需修改之处。”

  在婚姻制度层面,李晓林建议修改《民法典》第1051条的规定,将受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形成的婚姻纳入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在法律层面明确其自始无效的违法性质,从根本上破除拐卖婚姻是“家务事”的概念。

  同时,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完善相应司法解释,明确法官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应对是否存在拐卖情节尽到调查义务,打开被害妇女在司法层面的救济通道。人民法院在受理涉拐卖离婚纠纷后应先查明案涉婚姻效力,并依法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保障被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立法和司法的基础上,李晓林建议,健全对被拐卖妇女后续救助长效机制,建议各地政府、交通、医疗、人社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为被拐妇女提供返乡、治疗、就业救济,帮助其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在刑法层面,建议整体加重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刑罚,统一提高拐卖、收买罪的起刑至7年以上10年以下。同时,修正刑法中收买、拐卖量刑不一致的错误,以“买卖同罪”为立法原则。

  对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罪共同犯罪的呼声,建议彻底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共同犯罪,防治放纵犯罪;

  对于多人参与、协商共同实施的,建议依法认定为共同犯罪,合理分配刑事责任,而不是只追究主犯;共同犯罪人对被收买妇女实施其他犯罪的,建议同样依法数罪并罚;

  对于明知他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仍然向其提供被收买妇女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等帮助的帮助犯,建议以收买罪的共犯论处。

  此外,李晓林还建议考虑此类犯罪定罪面临的特殊困难,严格适用数罪并罚条款,只要客观上满足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等构成要件即依法定罪、数罪并罚,而不能以本应被认定为无效的所谓“婚姻关系”作挡箭牌,而对其遮挡下的犯罪行为从宽认定。

  同时,将“强迫生育”增加为法定强奸罪的加重情形。现实中收买被拐卖妇女的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被拐卖妇女被强奸导致怀孕、生育,这对被害人身心摧残极其严重,且会持续影响其一生,故应作为加重情形单独列出。

  依据刑法,强奸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大力遏制拐卖、收买妇女的犯罪行为。

  3. 杨元庆:企业要以身作则,关注女性高质量就业

  曾于2014年、2020年两度荣膺“中国十大品牌年度人物”的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对就业问题一直都很关注,今年尤其关注如何提升女性就业质量。针对当前我国女性在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难题,杨元庆带来了《关于充分保障女性高质量就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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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不可少的力量,是‘半边天’,随着‘三孩’等新生育政策的实施,女性更高质量就业面临很多新课题。”为此,杨元庆建议:

  第一,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保障女性拥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提升女性就业质量,不仅实现“同工同酬”,也实现“同工同成本”,为女性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交健康、财务健康和价值实现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二,建立女性生育保障和弹性工作制度。形成明确清晰的“生育假”法律规范,同步推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配套政策。

  第三,切实提升女性的就业能力。一方面,积极打造针对女性劳动者的培训基地,不断提升女性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女性领导力培养项目,实现女性的高质量就业。

  此外,在今年的两会上,曾荣膺“2021中国十大品牌女性”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贵州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石丽平,也在持续为女性就业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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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石丽平组建了松桃苗绣团队,由3名绣娘发展到今天的4000多人,他们有很多人原本是下岗女工、留守妇女、返乡农民工。

  石丽平带领培训当地妇女掌握苗绣技能,让她们的腰包鼓起来。她们一针一线,仅仅2021年就绣出了6000多万元,带动4000多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21年来,石丽平一直坚持传承、发展松桃苗绣手工艺,先后带动50多万名贵州妇女就业。

  她们以苗绣“鸽子花”为载体,把指尖记忆转化为指尖经济,将一朵朵“鸽子花”销往67个国家和地区,民族自主品牌的“鸽子花”得到了世界的广泛认可。

  李克强总理日前所作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我们也期待,好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妇女的合法权益能切实得到维护!

  参考资料:

  九派新闻《五年四次建言,全国人大代表阎志再度呼吁从严从重打击拐卖》

  法人杂志《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打击拐卖妇女,完善立法是关键》

  中国教育报《杨元庆代表:关注女性高质量就业 企业要以身作则|两会声音》

  天眼新闻《两会盘点︱五年来,贵州8人亮相“代表通道”“委员通道”》

  中国政府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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